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深入推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关键之年。学校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紧密对接国家和广东省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激活学校办学活力,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配合十二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组工作并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深化学习、以巡促改,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领导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部门:党委办、校长办;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2.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教育厅、湛江市的防控工作要求,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教学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疫情背景下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安排,精心组织师生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筑牢防疫长城。(牵头部门:防控办;配合部门:各工作组、各单位部门)
3.全力推进阳江校区建设工作。坚持“谁开始,谁收尾;谁招标,谁付款;谁承诺,谁兑现”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三个“不得”的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重点做好阳江校区人员编制、资金支持、招生专业与人数、帮扶协调机制、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家属安置等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阳江校区教学管理体系,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招生。按“四方协议”约定,理顺好省教育厅、阳江市政府、华南理工大学和我校权责关系,做好阳江校区长远发展、学科布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顶层设计。(牵头部门:阳江校区工作专班;配合部门:党委办、校长办、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
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学习党史要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深层次综合改革、师生高度关注的民生等问题,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清单,研究破解之法,拿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立行立办、善作善成,切实让师生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凝心聚力。(牵头部门:校长办、党委办;配合部门:宣传部、其他有关单位、部门)
5.制定实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认真总结学校“十三五”发展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马兴瑞省长莅校调研讲话精神,结合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坚持把学校“十四五”顶层设计与问计于师生相统一,把学校“十四五”规划蓝图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逐步、逐项实现既定目标。(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6.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整合学科资源,调整优化学科结构,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完善“4+2+N”大海洋学科体系。加强重点学科评估,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工作。组织新一轮“冲补强”重点项目遴选、推荐和入库,做好项目执行情况双月通报、年末检查、绩效考核工作和经费安排等管理工作。实施“一院一靶”计划,支持各学院开展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品牌特色建设。(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7.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新一轮“冲补强”计划,以5年为建设周期,编制实施学校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和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我校高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交流的重点主攻方向,培育一批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推动学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高。(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8.统筹谋划推进“三院两平台”建设。聚焦服务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助力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把学科专业建在产业上,打造服务产业链的学科专业群,建设“三院两平台”(即钢铁与汽车产业技术学院、石化工程产业技术学院、港航产业技术学院;智慧海洋重大科研平台和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平台)。校长办公室加强与政府部门、对口企业的协调,凝聚、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融入“三院”建设。(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校长办、教务处、科技处、机械与动力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海运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9.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编制好“十四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贯彻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加强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内涵建设和新设专业基本教学条件建设。制定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引进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开设学生成长需要的网络教育课程。(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10.实施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组织修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申报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进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学团队、规划教材等。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22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做好省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复评迎评工作。组织教师授课比赛,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名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名师。(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11.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与规模双提升。聚焦学科特色,着力培育新的学位点。组织制订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做好10个学位点的周期评价和6个学位点的专项评估工作。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研究生招生数量,不断提高生源选拔质量。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机制。举办第七届“环北部湾高校研究生海洋学术论坛”。(牵头部门:研究生院;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学院)
12.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加强专业认证顶层设计,编制学校“十四五”专业认证计划,增补专业认证培育项目,力争认证受理专业数有新突破。组织做好各类评估工作,包括新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前期准备等。开展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编制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深入开展本科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工作。不断完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好附加审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及船培体系业务培训工作。(牵头部门: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学院)
13.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师德典型,弘扬师德楷模,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拓宽师德师风建设月内涵,开展师德师风专项课题研究。(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配合部门:各学院)
14.修订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对表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有关要求,分析、归纳和总结上一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进一步修改完善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相关文件。建立和健全基于岗位职责的聘期考核管理制度,非编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拉开级差、关键岗优酬,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组织部、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校长办、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其他各单位部门)
15.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通过融合积分考核成果和创新职称改革思路,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审制度,不断将我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向深水区,发挥职称评审“风向标”“助推器”“指挥棒”的作用,打造一流师资队伍。(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其他有关部门)
16.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引进长江学者、杰出青年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同时转变人才引进的工作思路,“优引重培”齐头并进,压实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主体责任,加强校内培养,梳理出各学院年轻人才,并予以重点培养,培育能够冲到全国前面的人才。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多途径解决“生师比红线”、专任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达标问题。加强研究生导师培养尤其是博导的培养,为培养珠江学者创造条件。实施青年教师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优、起点高、后劲大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队伍。(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17.抓实团队建设和高层次人才考核。开展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工作,以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建设为载体,整体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出台高层次人才考核聘用办法,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推动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18.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全面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做好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十四五”规划,激活科技创新动能。持续推进国家基金(含社科基金)倍增计划。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军民融合体系。大力推进学校企业科技特派员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新建科技成果转化系统,实现科研管理及档案的电子化、科技成果的在线展示与转让。成立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机构,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申请国际、国家专利。引导和推动文科科研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决策提供智库作用。(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19.抓好国家级省级奖项培育工作。以“冲一流”学科为主要支撑,培育一批“十四五”期间能够冲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先导项目,冲击国家级奖项,通过国家奖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上水平。年内争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2项以上;水产学院要围绕珍珠、饲料、病害三个方面申报国家奖、省级一等奖。各学院在奖项上要争取有所突破。(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气象学院、海运学院、海工学院及其他学院,珍珠研究所)
20.加强重大科研平台的培育与建设。拓展创新发展空间,实施平台跃升计划,大力推进创建广东省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为目标的实验室体系建设,凝练培育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并争取向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迈进。建设好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牵头部门:科技处,滨海农业学院;配合部门:各学院)
21.全面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学生工作电子政务建设,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效能。扎实推进辅导员走进学生、走进宿舍、走进课室的“三进”工作,不断提升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落实“以学生为本,重在预防,立足服务,助力成长”的工作理念。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搭建辅导员发展平台,打造辅导员工作研究团队,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努力打造学生工作品牌工程,取得良好育人成效。(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配合部门:各学院)
22.不断提升招生就业创业水平。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新变化,合理调整专业布局和录取批次。建立多渠道招生宣传模式,加大“优质生源中学”建设力度。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提高省内外影响力。构建“领导主抓、中心统筹、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继续实施五项激励政策,积极拓展珠三角、行业、网络和校园招聘等四个就业市场,不断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强化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升学就业指导。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和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学校学科优势、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项目。(牵头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工作部;配合部门:各学院)
23.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留学生教育。不断提升国际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实施“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促进教师、学生国际化双向流动。加快推进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共同举办“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开展3+1+X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推进“留学海大”工程,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聘请国(境)外优秀专家、教师来校担任研究生导师和开设研究生课程。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和东盟国家高校建立联系,达成建设孔子课堂合作意向。建设外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化。(牵头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学院)
24.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落实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启动修订《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梳理、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办学管理制度,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维护学校和师生正当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办学环境。做好校内外信访工作。(牵头部门:校长办、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党委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有关部门,各学院)
25.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在人才公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加紧、加快推进人才公寓规划、立项、建设、分配工作。组建人才公寓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借鉴当前大型工程建设主流模式,推荐采用全EPC建设模式予以推进,确保人才公寓这一民生工程尽快上马、早日落成。(牵头部门:人才公寓建设工作专班;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26.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完善资产管理系统,落实清产核资和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强化实验室使用绩效管理,助力专业认证工作,制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办法》,培育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和危险废弃物处理,保障实验室安全。进一步完善公用房产管理系统,强化公有用房使用和管理,加快回收海滨校区大门口商铺。(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学院)
27.落实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有偿共享。围绕管理体系、岗位设置、共享绩效考核方法、有偿服务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大型重要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改革,制定《促进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大型仪器信息化共享管理系统,将分散各学院的大型仪器统一管理、采购,实施大仪年度使用绩效考核。加强学科实验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学科需要招聘、培养高学历、熟练掌握各种大型仪器使用技能的实验员。(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配合部门:分析测试中心、各教学单位)
28.有序解决学校南大门沿海大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湖光校区沿海大路学校围墙修建工作,敦促湖光镇解决14.9亩土地赔偿问题,跟踪该土地房屋清拆、搬迁工作;梳理69.5亩未完成征收土地具体情况,加快推进土地权属办证工作。(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配合部门:校长办、保卫处)
29.全力推进“提毛工程”等项目建设。第十五期学生公寓、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西区学生活动中心3个项目确保2021年投入使用。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第十六期学生公寓、第二实验综合楼项目3个项目2021年开工并力争于2022年底之前竣工交付使用。综合馆主场馆装修、海滨校区运动场改造等6个项目力争年内动工。完成海滨校区实验综合楼、湖光校区西门大道和第四学生食堂二期工程立项及海滨校区简易实验用房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基建处;配合部门:招标与采购中心、审计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
30.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育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各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团结协作,主动沟通与对接,确保“智慧校园”建设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智慧校园行动计划(2020-2022)》方案落地。做好阳江校区信息化建设与学校的对接和融合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身份互联平台升级优化和数据中心建设,科学运营学校企业微信,协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牵头部门:教育信息中心;配合部门:校长办、各单位、部门)
31.抓紧推进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建设。搭建网上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又称“一站式服务平台”)软硬件平台。依托我校数字化校园的基础平台及各业务系统,搭建一个面向全校师生办事服务的软硬件平台;结合互联网移动技术,构建移动网上综合办事大厅,让师生可通过移动校园随时随地获取学校的服务资源,实现移动端和PC端的协同办事服务。(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配合部门:教育信息中心、各二级单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人)
32.做大做强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及多元监管评估机制,规范校外教学单位(函授站)管理,加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力度。紧密对接国家需求,加大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积极拓展培训项目,创建平台和品牌,提升影响力;积极拓展境外培训业务,开拓继续教育事业新的增长点和工作新局面。(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配合部门:相关部门、学院)
33.统筹优化财务工作。落实校院二级预算管理模式,分步实施预算全面绩效管理,有序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以及智慧财务建设。制订阳江校区、中外合作办学财经管理模式,加强深圳研究院、后勤及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监管。启动修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和《创收分配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牵头部门:财务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34.加大审计力度。聚焦审计整改要求,深化财经风险防控。做好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监理工作审计,加大建设工程、零星维修、招标投标的专项审计力度,完善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和物资采购审核等制度建设。(牵头部门:审计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35.加强招标采购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招标采购效率与质量,修订完善《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与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牵头部门:招标与采购中心;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36.不断推进后勤改革。聚焦当前后勤服务保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师生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后勤综合改革为抓手,努力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1)改革后勤运行机制,通过契约化管理予以后勤服务实体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和激励权;(2)继续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推动海滨校区物业管理外包工作;(3)打破学校车队原有运营模式,引进社会竞争机制;(4)推动并完成学校认定“广东省绿色学校”工作;(5)加快推进后勤信息化建设及“智慧公寓”建设;(6)做好湖光校区第二水源建设工作,确保学校供水安全稳定;(7)推进校园节能降耗工作,启动湖光校区水电监测平台一期建设;(8)与麻章区市场监督局共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园,确保饭堂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37.不断提高校属企业经济效益。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复方案,完成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推动薪酬改革和企业内审评估。开发运营六大板块业务,推进校园美食一条街、校园驾驶培训学校等项目落地。(牵头部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38.做好图书档案学报博物馆工作。建立与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特色文献信息资源与服务体系,制定《图书馆馆藏建设发展方案》,完成智慧图书馆及特色个性智慧空间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和一站式平台服务。为学科专业论证提供对口服务,搭建学科分馆,推送基于学科专业的学科资源与学术动态等。推进智慧档案馆工作进程,做好线上校史展厅工作;开展特色档案的建立与征集,打造精品档案,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档案记录学校历史、展示学校办学成就的佐证价值和文化效应。提高学报质量和影响力,力争早日进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不断完善水生博物馆馆藏,推进博物馆一楼展厅改造工作,服务广大师生和辅助教学科研。(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水生生物博物馆)
39.持续推进“平安海大”建设。统筹、协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单位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1)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强化消防安全工作,修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建设学校第五期视频监控系统;(3)升级霞山校区机动车辆号牌自动识别门禁系统;(4)继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控增减存,核销校内无牌无证及2021届毕业生电动车。(牵头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40.构建校友工作新格局。做好校友总会换届工作,指导二级学院成立校友会,加强和支持地方校友会建设与发展,建设智慧校友平台,完善校友信息库,构建学校总会、学院分会、地方分会“三位一体”大校友工作格局。深度挖掘校友资源,深入开展走访联络工作,探索学校科研成果转化优先与校友合作的机制。推进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注册,助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牵头部门:校友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学院)
41.做好群团及离退休工作。按照《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教育工会、校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