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行政工作要点

【作者:校长办 | 发布日期:2022-04-16 | 点击数:

2022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内涵建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人才强校为抓手,师资建设为关键,围绕创建高水平海洋大学,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整合资源要素,乘势扬优、铆足干劲、心无旁骛、善作善成,主动服务广东海洋强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学校依法治校体系、现代化治理体系。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牵头部门:党委办、校长办;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校内政治巡察工作,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办、纪检监察室;配合部门:审计处、各二级党组织

3.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和“我与海大共奋进”主题教育等活动,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深入挖掘各方面育人资源和要素,宣传树立先进典型,讲述海大故事、传播海大精神,提升育人效果。

牵头部门:党委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配合单位:校长办、教务处、各单位、部门

4.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对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严肃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落实教材使用审核备案和各类讲座论坛等“一事一报”制度。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引导专题培训,健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和处理突发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牵头部门: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5.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因时因势完善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责任,及时发现新动向、新苗头,举一反三、堵住工作漏洞、强化薄弱环节,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精心组织师生员工接种第三针新冠肺炎疫苗,坚决守住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牵头部门:防控办;配合部门:各工作组、各单位、部门

二、以顶层设计为统揽,稳步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6.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关键指标分解到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规划中。认真做好规划宣贯工作,组织发展规划重大专项和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督促落实和进展上报。建立科学的规划评价系统和反馈机制,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科技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7.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制定实施《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实施方案》,以“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为契机,以破“五唯”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围绕“四大主体”和“四大元素”构建“四位一体”的多维综合评价体系,系统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

牵头部门:党委办、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8.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广东海洋大体制机制改革方案(2021-2025年)》,对照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精准推进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机制、学科发展机制、科研创新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改革任务,增强发展活力,破解发展难题。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质量贡献”为导向的建设资源配置和评价机制,动态调整人、财、物等资源要素的支持力度。

牵头部门:党委办、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组织部、科技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9.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完成《广东海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梳理、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办学管理制度,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稳步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维护学校和师生正当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办学环境。

牵头部门:校长办;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10.统筹谋划推进阳江校区建设。建立良好的校地互动机制,协调阳江市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推进阳江校区理事会成立。科学谋划校区发展规划,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经济发展、阳江市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校区三定方案。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探索多元化人才机制;继续理清校区党委会、管委会职责、议事规则,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良好的校地互动机制,在改组成立的阳江独立法人机构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建设办公室协调下,推进二期建设开工。二期拟新建建筑工程16.8万方,估算16.89亿元,一次立项,整体推进。加强校园条件建设,完成语音室、试卷保密室、学院专业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完善2022年新生宿舍配套设施。补充师资队伍,及时制定校区人才引进计划、合同制人员补充计划、返外聘教师补充计划。组织好校区日常教学工作,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牵头部门:阳江校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11.扎实开展审核评估前期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做好上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及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期准备的工作方案》,开展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的全面总结,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明确各审核重点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查摆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制订可行措施,并与新一轮审核评估前期建设任务统筹考虑,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做到“以评促建”。

牵头部门: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三、以学科发展为龙头,着力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

12.深入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落实《广东海洋大学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成立新一轮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年度项目征集、过程管理、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开展年度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并接受省厅评价工作,汇聚优势资源在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对进入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的重点建设学科和建设项目予以强力支持。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13.完善大海洋学科体系。制定实施大海洋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方案,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集群式发展,促进新工科、新农科和新文科融合发展,构建“结构合理、协同发展、特色鲜明、优势凸显”的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引领我校学科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14.加强重点学科过程管理。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总结和结果分析研判,做好重点学科建设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总结验收及第七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认定工作,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双月通报、年末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好重点学科建设运行和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开展好学科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监测和上报工作。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四、以专业内涵建设为先导,持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15.加强一流课程和教材建设。以一流专业和专业认证为抓手,统筹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加大一流课程培育建设力度,完善课程建设评价和激励机制,协助每个学院重点打造3-5门核心特色课程,力争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取得新成绩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把课程思政、专业认证、创新创业教育等要求纳入教学大纲中。完善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组织教材征订工作,支持编写一批高水平特色教材。

牵头部门:教务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学院

16.深入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积极申报省级课程思政工作示范高校,筹划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示范团队、示范课程和示范课堂项目。加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探索建立课程思政评价体系作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比赛、教学名师、单位考核等的评价指标,有效将课程思政要素贯穿于课堂教学、实践育人等各环节。

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17.持续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扎实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规范网络教学管理,确保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落实《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实施方案》,改革学生评价、课程与教学评价,加强学分制下的学籍管理。结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开展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重点遴选培育30个左右教学团队(课程教研室),组织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大力推进产业学院、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建设。提升教学管理信息化服务,优化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络教学平台等信息化平台。

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五、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8.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制订学校“三全育人”整体方案,做好“三全育人”试点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全面推进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着力打造“易班”文化工作室等品牌,探索建立医校合作“绿色通道”,试点建设学生公寓“心灵驿站”。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发展。加快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学生工作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发挥辅导员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辅导员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工部;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19.加强招生就业工作。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设置院校专业组,持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优质生源中学”覆盖面和省份招生计划互换数量。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积极拓展珠三角、行业、网络和校园招聘等四个就业市场,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优化专项就业服务实现多样化就业。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工部;配合部门:各单位、部门

20.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卓越班”教学管理。结合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工作,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结合五育并举,完善劳动、体育、美育等课程建设。组织开展对地方基础教育对口帮扶,实施美育浸润计划。

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中歌艺术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

21.加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力度。制定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招生计划分配机制,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规范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继续推进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建设。做好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学位点专项评估以及2个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年底启动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个硕士点的申报工作。修订《校外兼职导师管理办法》,探索设立“产业(行业)”导师。

牵头部门:研究生院;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22.扎实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修订和完善听课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听课制度。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新增专业认证培育项目4个,组织已培育专业开展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价,开展受理专业的建设工作,协助更多专业提交认证申请。组织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做好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换证审核和“电子电气员”“船长”“轮机长”附加审核,建设高素质审核员和质管员队伍。建好用好“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开展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做好新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和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牵头部门: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六、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激活科技创新动能

23.推进科技创新攻坚行动。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提高承接大项目的能力,以科技助力学科内涵式发展。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省自然资源厅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重点项目、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现代种业重点项目等,实现科研项目级别和经费额度的双增长。

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24.打造国家省市校四级重点科研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筹备申报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主动申报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省农业农村厅湛江南美白对虾现代种业产业园。筹建湛江海洋科技产业创新孵化园、智慧海洋研究院、广东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实验室和湛江市乡村振兴研究院。继续推动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以及“冲一流”国家级科研培育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人文社科学院特别是目前尚无硕士点学院的科研平台建设,助力学科打造科研团队、聚焦科研方向、申报重点项目,培育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海洋与气象学院、水产学院、滨海农业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

25.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组织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和海洋与气象学院等单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和海洋科学技术奖等奖项。抓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持续实施国家基金倍增计划,力争2022年科研到账经费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11%。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组织理工农、人文社科学院与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积极对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

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各有关学院

26.推动科研成果培育和转化。加大平台建设投入,通过全校资源整合、文理学科交叉融合等措施,持续推进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申报工作,促进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构筑大海洋学术高地。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大力推进学校企业科技特派员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扎根粤西大地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我校师生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部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部门

七、以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引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27.科学制定学校“三定”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和省编办的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会议审议,推动学校新的机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制定,打造职能明确、设置合理、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治理体系。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党委办、校长办、组织部、发展规划处等有关单位、部门

28.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筹建(海外)人才驿站,构建全球引才格局。压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大拔尖人才引进力度,在基础学科和个别专业试行“优硕引培”办法。推进人事考核与绩效改革3.0版本落地,修订人才引进政策和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成立以院士为主的学校战略咨询委员会,引进一批特聘院士,进一步推动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29.提升非编人员积极性。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求,建立非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非编岗位分级管理,明确各单位非编人员岗位设置,关键岗位实行优酬和竞岗政策。建立绩效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非编员工薪酬分配体系。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30.稳步推进职称评审改革。根据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全面修改职称评审文件,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审制度,构建分类分层的职称评价体系,实现与积分制的无缝对接。实施校聘教授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新通道。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31.优化师资培育环境。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探索师德师风处罚量化标准,推进师德师风精细化管理,制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施团队培养方案,完善学校师资队伍的代际更新,建设一支老中青共建的良性梯队。创新“师资博后”制度,将深圳研究院建设成为学校青年人才蓄水池,稳步推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平台建设。制定专任教师人才提升计划,修订《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培训规定》。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深圳研究院、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八、以拓展对外合作为契机,扩大教育开放发展

32.持续推进对外合作交流。筹建广东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进“留学海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和师资国际化建设,引进台湾优秀专家教师。认真做好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建设,申建与韩国新罗大学电子电气工程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建立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海外专业实习、短期学习交流等多样化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学院。

33.健全校友工作机制。努力拓展多种资源,做好 “借力发力”文章,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多空间、资源和机遇。创新校友工作模式,活跃校友工作氛围,建设智慧校友平台,注册成立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做好校友总会、各地校友会换届和成立,试点成立行业校友会。

牵头部门:校友办;配合部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34.稳步推进继续教育发展。制定成人课堂教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等管理办法,修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完善学位课和思政课统一安排授课制度,推进学分银行制度改革,增补制定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招生和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写成教人才培养方案,申报特色专业。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管理行为,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对接国外高校及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课程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业务量较去年增加30%以上。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九、以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为抓手,不断提高治校办学效能

35.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和公用房产管理系统建设。协助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估和2023-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推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和年度绩效考核。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完成“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搭建实验耗材采购平台,建设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平台。

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36.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由学校统管的校园网络建设,提供全校覆盖的IPv4/IPv6双栈接入或纯IPv6模式的网络接入服务,在全校室内范围实现高速WiFi6无线网络覆盖。做好霞山校区灾备机房、湖光校区教学主楼、第二教学楼共90间多媒体课室更新和微格教室建设,扩充虚拟录播教室功能等。推进学校“数据中心及应用平台”“一网通办”“校园卡”一期建设,做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整改。开展师生网络安全意识、能力宣传培训,提高二级单位用网管网治网水平。

牵头部门:教育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37.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创收分配管理办法》,提前开展中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编制、执行考核评价。加快银校合作落地建设和智慧财务实施进度,完善院校二级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设立二级财务管理机构。修改完善相关审计配套制度和审计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和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

牵头部门:财务处、审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有关单位、部门

38.提高经营性资产的贡献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企业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计经济责任目标。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资源整合及优化配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继续推进商业综合体一条街的建设,完善智能快递服务建设,引进无人派件车,筹划启动驾驶学校建设。

牵头部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十、以优化办学条件为保障,不断提升师生幸福指数

39.全力建设平安海大。加强校园超速、违停机动车辆的纠治管理,推进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清理核销校内无牌无证及2022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技防系统建设,完成湖光校区西一门人脸识别系统及北门门禁系统建设。统筹做好广东省校园应急避险和安全防范疏散演练达标单位的创建工作,做好重大敏感节点校园应急值班值守。

牵头部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配合部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40.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建设“品质后勤”“智慧后勤”“文化公寓”。完成后勤基础数据中心、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管理系统、午休房智慧订房系统等10个系统投入运行和湖光校区第二教学楼空调安装,扩容改造4#电房及中心电房。购置流动餐车,提供16小时不停业售卖服务。实施海滨校区物业管理外包,改造主教学楼教师休息室、打造教师“小憩之隅”。改造湖光校区行政楼、图书馆及海滨校区等区域公共卫生间,在部分学生公寓附属房屋建设学生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自习室、小厨房等特色社区服务载体。做好主要区域及校道美化绿化改造工作,强化节能技改项目管理。加快门诊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师生应急救护培训,畅通师生医疗服务联系渠道。

牵头部门:后勤集团(后勤保障处)、校门诊部;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

41.加快推进校园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学生活动中心、新工科实训中心、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第十六期学生公寓、海滨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湖光校区西南区3#号电房和兴海楼加建电梯等项目进度,保障第二实验综合楼、综合馆改造工程开工。立项建设海滨校区自动机舱项目实验室、湖光校区北门、西湖北区景观改造、教学主楼西侧生态停车场。根据学校的决策和财力情况,启动湖光校区第二图书馆、文科楼报告厅装修工程、第四学生食堂二期工程项目、湖光校区东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海滨校区游泳馆项目的立项等前期工作。跟进海滨校区出租铺位回收、14.9亩土地房屋拆迁、西区69.5亩土地征地办证。督促市有关部门将南三养殖基地土地5685.64平方米土地重新划归我校。

牵头部门: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配合部门:海运学院、海滨校区管委会、后勤集团(后勤保障处)、各有关单位、部门

42.做好图书、档案、学报工作。完善《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馆藏建设发展方案》,扩大智慧分馆平台的学科专业资源,优化海滨校区图书馆智能化和空间改造,加快珍珠文献展厅建设,推出阅读学分制度。加强特藏档案建设,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完成智慧档案馆建设。加强标本收集,做好海洋哺乳动物展厅布展和博物馆一楼展厅改造,组织好重要科普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报的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为力争进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打下基础。

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校友办;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