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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科技处 | 发布日期:2023-04-25 | 点击数:

2022年,学校学术委员会严格遵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广东海洋大学章程》和《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立足科技前沿、国家和省战略及学校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前提下,适时调整工作开展形式,统筹行使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监督等职权,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也积极支持、配合并信任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现将校学术委员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校学术委员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有效运行,先后召开了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通讯审议5次。

(一)参与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水平

校学术委员会依需开展学术审议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学科建设,遵循做精优势学科、拓展特色学科的原则,在优化学科布局,整合学科资源、提升学科内涵上发挥了智库支撑作用,有效推动学校学科建设事业向前发展。校学术委员会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实际,从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专业人才、全面推进学科发展出发,认真审议了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选考要求和可选科目等材料,投票通过了“食品营养与健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本科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把关人才评荐,促进队伍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依规开展学术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学校各类人才选拔、评优评先工作。一是审议了2021年教师岗位正高级调整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投票通过31位拟聘教授三级岗以及4位拟聘教授二级岗人员;二是审议了2022年教师岗位正高级调整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投票通过1位拟聘教授三级岗和2位拟聘教授二级岗人员;三是评定推荐了国家级教学名师等2项人才项目;四是把关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共审核船舶与海运学院、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南海海洋气象研究院等聘任单位的拟聘客座教授7人。

(三)推进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声誉

校学术委员会始终以弘扬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为己任,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年来,依规受理及审议相关部门提请的学术问题2起,共8人被认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审议学术不端复核申请1起;受理核查我校拟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学校党校兼职教师学术行为情况等,积极维护学术诚信,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学术生态。

(四)加强顶层设计,驱动科技创新

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为科技创新提供决策咨询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有组织科研,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规划论证和顶层设计,使我校科研工作和学术事务稳中有进,亮点突出。一是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平台跃升效果显著。一年来,我校新增市厅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个,其中省级平台5个,其中省市共建南海海洋牧场智能装备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和粤西热带海洋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实现了我校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与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零的突破,以及获批了我国首个省级水产种业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加强涉海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显著提升,科研到账经费达2亿多元,连续10年突破亿元大关。三是注重科研成果培育,科研产出硕果累累,一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5项,获得授权专利529件,其中发明专利260件。四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技赋能高质发展,由我校领衔建设的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湛江市乡村振兴研究院和预制食品研究院在湛江南方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揭牌,与遂溪县河头镇镇政府联合投入120万元开展乡村振兴“揭榜挂帅”科技帮扶项目,与湛江市麻章镇等10多个乡镇签订了乡村振兴规划服务协议,与麻章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了湛江市乡村振兴研究院乡村组织振兴研究中心专项,编排了以真人真事为原型的原创乡村振兴组歌《田野上的青春中国》等。五是指导并团结带领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及时谋划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学院特色领域和优势学科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学院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有组织的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围绕种业振兴、海洋牧场和海洋预制菜等年度重点任务,以“组建大团队、构筑大平台、争取大项目”为抓手,以“产出大成果、做出大贡献”为目标,增强我校源头创新能力,积极推进重点任务高效完成。持续推动国家基金倍增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重点项目,不断完善我校涉海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新技术研发体系;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创新资源,培育重大科创平台,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以及加快具有重要战略高度和强烈区域特色的高端平台建设,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持续推进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申报工作,促进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加快成果转化,持续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持续推进建章立制。一是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持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管理机制体制的制定和完善,推进其运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结合实际,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国家、广东省、湛江市与学校十四五规划,不断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与社会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修订和完善科研绩效管理办法及职称评审新方案中的科研业绩认定标准,纵向、横向和军工项目分类管理方法,科研项目特别是军工、横向项目中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

(三)不断完善学术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学术委员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校学术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两级学术治理体系,加强对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指导和交流,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术规范及学术事务中的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好地服务校院发展。

(四)学风建设常抓不懈。会同教师工作部共同推进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工作。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建立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强调在科研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新形势下,校学术委员会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切实维护学术声誉,把创新驱动贯彻始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学术支撑,为把学校早日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