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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11-06 | 点击数: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8〕273号)的要求,学校编写了《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页(
http://www.gdou.edu.cn/
)作为对外公开信息主阵地作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综合新闻、科教动态、校园快讯、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
http://210.38.137.114/
),不断拓宽学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广东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和评议小组。办公室同时设在校长办和党委办,党务公开和涉密事项由党委办负责,其他事项由校长办负责。学校各单位(部门)参照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广东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机构和职责、内容和范围、形式和程序、考核和责任,为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精神与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将《清单》中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项进行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开展宣教培训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精神与要求,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年度,学校在主页发布新闻1037篇(其中学校要闻436篇、科教动态382篇、院系快讯587篇),发布公示公告信息752条;学校校报刊登新闻信息96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发送推文664条,微博发布信息278条。学校发文735件(其中党务综合46件、党办27件、行政综合37件、校办27件、机构18件、干部任免8件、纪检监察16件、组织16件、宣传8件、工会9件、团委11件、人事管理48件、审计1件、武装保卫28件、档案图书4件、教学管理59件、学籍90件、学生管理55件、科研管理7件、资产管理21件、后勤基建16件、外事管理2件、财务管理17件、招生就业20件、研究生47件、成人教育9件、党委会议纪要26件、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1件、专项工作会议纪要41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关注度高的特点,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本科生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和学校招生网上,主动公开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学费标准及监督申诉等信息,以便在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考生及家长对学校公布的信息关注度大,各项信息的点击量均超过40000,对于录取结果的查询信息更是突破80000。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在招生宣传阶段,学校招生办向社会(包括中学、家长、考生等)发布了宣传资料近5万份,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学校招生办在术科考试前,在学校招生网及时发布报名信息,公布各省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各专业的考试内容、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等信息。4月艺术类校考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的校考成绩、排名,以及是否取得专业合格证,并公布各省各专业的合格证分数线等信息。
学校招生网设置有一个“历史数据”专栏,公布了2008-2017年分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及家长可以查询到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这对考生填报志愿有很大的帮助。
2018年,学校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总计划8100人(含预留计划80人),实际录取8057人(含我校招收的港澳生7人),其中广东省录取7019人(计划7017人),省外录取1031人(计划1003人)。部分专业在四川、云南、重庆、江西4个省(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招生,在江苏省的文理科专业整体进入第一批本科招生。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布了纪委监察处的电话以及咨询和申述渠道,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在招生录取期间没有发现违规招生情况,对新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也没有发现异常,学校招生工作得到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编制了《2018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派发或寄送到各兄弟院校;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新浪网、中国教育在线等媒体发布我校招生简章和调剂信息;开展“考研宣传月”活动,安排教师在校内外举办考研讲座和报考咨询活动。各招生学院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熟悉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生班级做好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外招生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考研宣传,浓厚考研氛围,吸引本校生源。在学校主页和研究生处主页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提供专门的招生热线、邮箱等,认真回复考生邮件、电话等。
学校为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的精神以及《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校研究生〔2011〕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18〕10号),并将复试方案以文件形式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各招生学院的主管院长、监察处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主管院长负责领导、协调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并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201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全日制250人(其中学术型148人、专业学位型102人),非全日制60人。实际录取310人,其中全日制250人(学术型148人,专业学位型102人)、非全日制60人。
201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学术型20人。实际录取20人,其中2名硕博连读考生,18名普通招考博士考生。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财经政策的变化,学校制定或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方案》(校财务〔2018〕1号)、《广东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校财务〔2018〕4号)、《广东海洋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务〔2018〕5号)、《广东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务〔2018〕8号)、《广东海洋大学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校财务〔2018〕10号)、《广东海洋大学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校财务〔2018〕13号)等管理制度,并在学校主页“学校文件”和财务处主页“校内文件”栏目中进行了公开,严格财经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保证了财经活动的规范。
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属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6号)的要求,对2018年部门预算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财务处主页财务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学校概况、2018 年部门预算表、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等。
(1)2018 年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学校收入预算94,232.6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48,032.62万元(含生均定额拨款、离退休人员拨款以及学生奖助学金拨款),教育事业费财政专户收入29,900万元,科研收入10,000万元,其他经营收入5,50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
2018 年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2,877.92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002.0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由省人社厅发放,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3,666.87万元;奖助学金2018年为预安排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566.21万元;由于学校在校生规模小幅度增长,生均拨款较上年增加2,243万元。
二是教育事业费财政专户收入较上年增加2,680万元,主要是在校生规模小幅度增长及学校加强对合作办学和对外培训等项目的管理,使该部分收入稳步增长。
三是科研收入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主要是随着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强校工程”的推进,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承担的科研项目增加。
四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等的增加。
(2)2018 年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的“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2018 年预算支出94,2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7.0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4.43%;项目支出18,595.6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9.7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50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5.84%。
①在基本支出70,137.01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43,01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5.65%;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2.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7.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85.91万元(含离退休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占预算总支出6.78%;其他资本性支出4,450.0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72%。
②在项目支出18,595.61万元中,科研支出10,000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4,500万元, 创新强校建设1,000万元,高水平大学建设1,000万元,奖助学金2,095.61万元。
2018 年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877.92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办学规模增长,办学投入增加;二是随着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强校建设的推进,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承担的科研项目增加。
(3)“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不能超过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要求,学校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4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持平。具体包括:
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务性出国(境)30万元,自有资金安排公务性出国(境)15万元,自有资金安排教学或科研出国(境)150万元;
②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6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④公务接待费安排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务性接待50万元,自有资金安排公务性接待45万元,自有资金安排教学或科研接待200万元。
2.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7年省属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38号)的要求,对2017年部门决算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财务处主页财务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2018 年部门决算表格、收支决算说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三公经费”支出说明、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1)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学校总收入为105,00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785.46万元,占总收入的55.03%;事业收入40,263.29万元,占总收入的38.35%;经营收入5,356.70万元,占总收入的5.10%;其他收入1,596.94万元,占总收入的1.52%。
2017年学校总收入105,002.39万元,较上年减少8,836.02万元,减幅为7.76%,其中:
①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8,353.91万元,减幅为12.63%,主要是2016年有高水平覆盖专业学生生均提标经费、2016年科研拨款大于2017年。
②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655.16万元,增幅为13.07%,主要是学校加大合作办学累积欠款追缴力度,合作办学收入增加4,219.64万元。
③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69.83万元,减幅为1.29%。
④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4,818.84万元,减幅为75.11%,主要是从2017年起,由省人社厅发放离退休工资金额不在报表的其他收入中反映。
(2)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学校总支出为105,38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350.6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划分:教育支出104,060.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1.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45万元,农林水支出409.71万元,其他支出19万元。
2017年学校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1,648.39万元,增幅为12.43%,其中:
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3,572.71万元,增幅为24.04%,主要是补发2014至2016年三年绩效工资1.28亿元。
②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370.28万元,减幅为4.34%。
③经营支出较上年减少206.04万元,减幅为3.82%。
(3)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预算总收入91,354.70万元,实际收入105,002.39万元,执行率114.94%,主要是教育事业收入中的合作办学收入增加及2017年增加的专项经费拨款。
2017年的预算总支出为91,354.70万元,实际支出105,389.77万元,执行率为115.36%。主要是前述增加的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及学校加大项目结转结余的管理,支出进度提高。
(4)“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学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学校“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0万元,实际支出197.90万元,比2016年支出减少52.45万元,其中:
①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5个(114人次),因公出国(境)费140.61万元,比2016年支出增加35.64万元。
②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56万元,比2016年支出减少15.61万元。
③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个(2,000人次),公务接待费 40.73 万元,比2016年支出减少72.48万元。
3.教育收费公示公开情况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物价部门审核的内容及规定格式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或公示牌、网页等方式,对学校收取各种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的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等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或邮件,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等渠道,听取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度,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和肯定。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举报。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在主页发布各类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50项信息公开事项,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提供了便利。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需要拓宽信息公开宣教培训工作的涵盖面;二是需要推进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下一步,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与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经学校审批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9-2383255;传真号码:0759-238300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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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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