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7〕276号)的要求,学校编制了《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页(http://www.gdou.edu.cn/)作为对外公开信息主阵地作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综合新闻、科教动态、校园快讯、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210.38.137.68/),不断拓宽学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广东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和评议小组。办公室同时设在校长办和党委办,党务公开和涉密事项由党委办负责,其他事项由校长办负责。学校各单位(部门)参照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广东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机构和职责、内容和范围、形式和程序、考核和责任,为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精神与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将《清单》中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项进行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开展宣教培训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宣教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精神与要求,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年度,学校通过校园网、报刊、新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2776条,其中:校内新闻1352条(含综合要闻374条、科教动态422条、校园快讯556条),公示公告580条,学校发文673件(含党务综合34件、党办22件、行政综合35件、校办26件、机构11件、干部任免5件、纪检监察11件、组织21件、宣传4件、工会10件、团委10件、人事管理54件、武装保卫30件、档案图书4件、教学管理36件、学籍92件、学生管理36件、科研管理11件、资产管理27件、后勤基建21件、外事管理2件、财务管理15件、招生就业16件、研究生38件、成人教育5件、党委会议纪要27期、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5期、专项工作会议纪要45期);微信发布信息126条;微博发布信息36条;出版校报9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主动公开信息重点领域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公布相关招生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学校招生网公布了本科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查询、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了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信息。2017年,学校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总计划7840人(含预留计划78人),实际录取7803人(含我校首次招收的港澳生10人),其中广东省录取6971人(计划6920人),省外录取822人(计划842人)。学校38个专业在广东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招生,部分专业在四川、山东、云南、重庆、江西5个省(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招生,在江苏省的文理科专业整体进入第一批本科招生。2017年,学校招收录取研究生28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69人(全日制238人,非全日制31人),博士研究生16人(均为全日制)。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布了纪委办、监察处的电话以及咨询和申述渠道,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没有发现违规招生现象,对新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也没有发现异常。招生工作得到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财务处主页财务信息公开专栏向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公布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预算收入及支出构成情况、决算收入及支出构成情况、较上年决算数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三公”经费,等等。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物价部门审核的内容及规定格式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或公示牌、网页等方式,对学校收取各种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的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等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财经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财经制度,并在财务处主页法规文献和校内文件栏目中公开,严格财经管理,保证财经活动的规范;根据财务服务方式的变更,制定多项《服务指南》,用以指导教职工的财经活动,提高财务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财务部门工作主页,增加了经费通知、财务动态等栏目,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财务动态和经费到帐情况,方便学生了解缴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或邮件,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等渠道,听取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度,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和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在主页发布各类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50项信息公开事项,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提供了便利。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需要拓宽信息公开宣教培训工作的涵盖面;二是需要推进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等等。下一步,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与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经学校审批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9-2383255,传真号码:0759-238300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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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