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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11-04 | 点击数: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4227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了《广东海洋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912014831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办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措施,逐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全体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了及时公开。

一是依托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gdou.edu.cn/)作为对外公开信息的主阵地,同时注重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对于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学校通过党委、行政颁布各类文件、通知等予以公布;同时学校及时更新校务公开、综合要闻、科教动态、校园快讯等栏目信息,让师生和社会公众广泛认识和了解学校各项工作情况。

二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粤教办函〔2014134号)的要求,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210.38.137.102/),网站公开内容涵盖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的10大类信息,着重对学校的招生、财务情况(含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并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2014学年度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近2400条,其中:校务公开583条;校内新闻1125条;校内发文593件(含党务综合22件、党办9件、行政综合45件、校办32件、机构23件、干部任免23件、纪检监察38件、组织24件、宣传2件、工会11件、团委12件、人事管理56件、审计6件、武装保卫27件、档案图书4件、教学管理35件、学籍90件、学生管理32件、科研管理7件、资产管理25件、后勤基建17件、外事管理2件、财务管理10件、招生就业10件、研究生28件、成人教育3件);会议纪要74期(含党委会议纪要20期、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9期、专项工作会议纪要35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校园网、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广播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工作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对招生信息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分省市的招生计划等信息。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及家长对我们公布的信息关注度大,各项信息的点击量均超过40000次,对于录取结果的查询信息更是突破80000次。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在招生宣传阶段,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包括中学、家长、考生等)发布了宣传资料近4万份,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公布了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学校在术科考试前,在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报名信息,公布各省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办法、各专业的考试内容、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等信息。4月艺术类校考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的校考成绩、排名、是否取得专业合格证,并公布各省各专业的合格证分数线及合格证人数等信息。

学校招生网设置有历史数据专栏,公布了2008-2013年分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及家长可以查询到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这对考生填报志愿有很大的帮助。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纪委办、监察处的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每年教代会上由财务处长汇报学校上年度预算执行的详细情况和本年度预算编制详细方案(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均需通过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校内单位(部门)公布相关的校级预算定额拨款标准等内容。同时设立预算与投资委员会和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校内预算编制过程,评议校内预算草案,组织对新增专项进行论证等工作。

学校提供多个信息公开渠道,满足教职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学校财务情况。主要包括在学校网站上以发文形式公布年度财务预算:2014225收到并公开教育部关于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预算批复,2014429以校内发文形式下达2014年学校财务预算;在校内醒目位置和财务网站公开《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收费公示》、《广东海洋大学收费许可证》及学生缴费情况等收费信息;通过学校网站、财务网站及印发资料,宣传201411施行的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3112220131128制订的《广东海洋大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海洋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和其它经济法规;建立网上财务查询系统,供各单位(部门)查询并实时了解部门经费、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及学生缴费状况;提供学校资产负债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等财务数据报表,供有需要的教工查阅等。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或邮件,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围绕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民主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举报。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二)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提高,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多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