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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6 23:48:03 来源: 党委办校长办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反馈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谭斌,联系电话:2382101(霞山校区),2383333(湖光校区), 13822523123。


广东海洋大学 

2020年1月26日



广东海洋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强化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地来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实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堵、防、控”,外堵输入,内防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各类人员,特别是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来校人员健康监测管理。

三、总体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强化主体责任,摸清底数,开展分类、科学、有力的防控工作,及时落实学校各类人员,特别是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来校人员、接触过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等的联防联控,开展健康监测管理,防控疫情输入校园,封堵疫情传播扩散。

四、分类管理要求

1.摸清底数、分类防控。

即日起,各单位、部门立即进行第二轮摸查,统计教职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厨工,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以下同)和学生假期动向,建立名册,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等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还没返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请其推迟返校时间,务必不要提前返湛或回校。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工,请其严格居家隔离,自行进行医学观察。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在校学生,集中安排在校内严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时间为离开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之日,或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满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本人及集中医学观察的室友未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解除医学观察,如室友出现异常症状,应在校医院的指导下,适当延长医学观察期。

2.及时报告信息。

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工作人员为具体联系人)每天了解掌握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动向,建立名册。在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对居家医学观察和在校内集中医学观察的情况做好记录,每天汇总本单位(部门)情况后,由具体联系人每日将各单位(部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告给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将按上级要求报告至省教育厅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首次填写及每日新增情况需要填写报送的材料有:广东海洋大学重点人员医学观察人员信息记录表(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重点人员医学观察记录表(见附件2)。

五、居家医学观察要求

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 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本单位(部门)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本单位(部门)立即向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家居环境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的人员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 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 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注意咳嗽礼仪和手部清洁;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六、校内集中医学观察要求

校内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应由校医院指定专职医护人员,实施每天早晚各1 次体温监测,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戴上医用口罩;各单位(部门)立即向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集中医学观察的环境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隔离场所应独立于人群密集场所,由校医院安排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被隔离者尽量单人单间,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隔离区。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原则上不得探视被隔离人员,若必须探视,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七、其它工作要求

1.全力细致排查。各单位(部门)要准确掌握相关人员的信息,做好分类防控和指导工作的各项保障和服务。校医院负责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对参与防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高要求、严标准的落实校内医学观察设施、设备、生活等保障措施。

2.加强联防联控。各单位(部门)要与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完善医校协作机制,明确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院。一旦发现有报告返校前14天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一旦在校内医学观察对象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处置。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师生,由校医院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3.加强校园管理。保卫处要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控,对出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者要予以记录并上报校防控办公室。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安全防范措施提升一个等级,对校园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隔离点、饭堂、校医院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协调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涉校疫情舆情管控,及时查处涉校疫情谣言。保卫处要加强安保人员个人防护,为安保人员配备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安保人员安全。

4.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各单位(部门)的疫情防控情况每天统计记录,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医学观察对象出现的异常情况经电话报告后,尽快填报附件3《学校医学观察异常人员信息记录表》,单独报送学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zbmsk@163.com。学校再上报至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5.广泛动员师生配合。各单位(部门)要向教职工、学生开展正面引导教育,动员师生积极配合,主动报告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居住史、与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来粤人员接触史,刻意隐瞒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各单位(部门)督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自身的医学观察和报告。相关告知书可参考附件6。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学校后勤部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学校后勤部门应按照排查情况,尽快设立数量充足的隔离宿舍,配齐隔离宿舍所需的生活用品。

7.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开展持续深入的健康教育,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和政府防控部署,落实自身的健康监测。少外出、不聚会,必须外出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 

1. 广东海洋大学重点人员医学观察人员信息记录表  点击下载

2. 广东海洋大学重点人员医学观察记录表  点击下载

3. 广东海洋大学重点人员医学观察异常人员信息记录表  点击下载

4. 健康告知书  点击下载

5. 实施医学观察告知书与解除医学观察通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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